1939年9月9日,溫哥華。清韻音樂社成員合影。
傳統上,一場完整的粵劇演出需要10至20名樂師,但也有一些規模較小的樂隊,於常規的劇院演出以外獨立運作,這讓音樂俱樂部能與粵劇社團並存發展。在加拿大,尤其是完整演出並不常有,或實際情況不許可的情況下,這些樂隊讓粵劇能在劇院以外維繫傳承,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類似溫哥華清源音樂社的團體,不僅演出粵劇曲目,也有在各種節慶、宴會和社群活動中演出。
清韻音樂社,粵劇排練,1980年。音樂社成員下班後練習歌唱與樂器演奏,延續了溫哥華悠久的社群音樂傳統。
演出期間,觀眾可以看到樂師。他們密切留意演員的表演以便即時調整,並在慣常的音樂模式中即興發揮。這種演員與樂師之間的互動賦予了粵劇活力,也呈現了戲台上每個人的精湛技藝。
自1920與1930年代以來,粵劇樂隊開始加入小提琴、吉他、康加鼓和色士風等其他音樂傳統的樂器,以拓展音色,並因應當地樂師人手上的限制。今天,當代樂隊將傳統樂器與電吉他、鍵盤和其他現代聲音融合。為了吸引更多觀眾,粵劇在保留其標誌性的旋律和鑼鼓結構的同時,也嘗試引入爵士、流行樂、甚至說唱等音樂類形之實驗。
振華聲劇社演出期間,樂師在戲台側台演奏(約1933及1941年間)。
粵劇樂隊的樂器
粵劇樂隊的部分樂器。